【法令】新型冠狀病毒緊急應變措施公文及相關通報彙編 【全教總快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3/6(五)速報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公告,全教總3/2函詢教育部主張: 一、教師因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或是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的家庭成員,應由學校予以公假派代,並核支代理課(職)務衍生費用。 二、教師如為配合學校防疫工作,於正常工作時間外,經奉派在校進行檢疫站設置、環境消毒與學生量測體溫等庶務的協助時,學校應比照各校導護輪值,應允教師覈實請領加班費或補休。 >>3/5教育部依全教總歷次訴求公告及回應如以下各彙整表 (攸關權益 務必點閱) http://nftu.org.tw/Legislation/Legislation_View.aspx?LegID=20200224111747388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