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詢意見》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 委員會 106年度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委員會 第5次會議(檢討會)議程 壹、時間:106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 貳、地點:市府陽明大樓4樓4-2會議室 參、主席:彭召集人富源 記錄:李于梅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 伍、主席致詞: 陸、工作報告: 106學年度本局受託辦理本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於106年6月25日辦理筆 試,106年7月2日辦理複試,並於106年7月6日辦理分發作業完畢,遞補作業及代理教師 分發亦於106年7月10日分發完畢。共計分發情形如下: 教育 階段 | 類別 | 正式教師 | 代理教師 | 國小 | 普通教師 | 一般地區及偏遠地區 | 143 | 27 | 原住民重點學校 | 2 | 0 | 體育專長教師 | 6 | 2 | 本土語(閩南語)專長教師 | 2 | 0 | 音樂專長教師 | 17 | 3 | 美勞專長教師 | 10 | 1 | 專任輔導教師 | 17 | 6 | 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 | 15 | 5 | 幼兒園教師 | 29 | 12 | 總計 | 241 | 56 |
柒、討論事項: 案由一:客家委員會函請本局將教師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列為教師甄選加分項目乙案, 提請討論。【國小教育科提案】 說 明: 一、客家委員會表示為落實客語向下紮根政策,提升客語師資專業知能,建請本局將 教師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列為教師甄選加分項目。 二、本案經本甄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討論決議,因今年教師甄選辦理在即,無法提前 預告應考人變更加分項目,影響應考人權益甚大,擬提本次甄選檢討會討論下一年度 教師甄選得否以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做為加分項目。 三、查本市國小主任及校長甄選積分審查將英語、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測驗認 證列為加分項目;另查其他五都106學年度教師甄選,台南市為依通過英語測驗等級 加分,高雄市為依報考類科(原住民區或閩南語教師)分別依語言認證等級加分。 四、有關107學年度本市教師甄選是否將客語認證列為加分項目,或將其他語言認證 均列入加分項目,提請討論。 決 議: 案由二:有關107學本市公立幼兒園教師甄選得否增列客語組,提請討論。【幼兒教 育科提案】 說 明: 一、為落實市長政見推動客語示範幼兒園政策,本市至105學年度已於客家文化重點 發展區域豐原、石岡、新社及東勢等區域設立4所客語示範幼兒園,並將持續擴增開 辦據點。 二、 為使客語文化重點發展區域公立幼兒園教師皆具備將客家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 程能力,及增加幼兒接觸使用客家語言機會,亟需聘任具有客語教學能力之教保服務 人員師資進行沉浸式教學,爰本市106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業已增 列客語組。 三、建請107學年度本市公立幼兒園教師甄選參照教保員甄選增列客語組,客家文化 重點發展區域內公立幼兒園教師出缺員額皆納入客語組,且報考者除應符合幼教師資 格外,另須具備客委會客語能力認證初級、中級或中高級考試合格證書,以利後續推 動客家文化傳承發展。 決 議: 案由三:有關音樂專長教師試教試得否使用鋼琴,提請討論。【國小教 育科提案】 說 明: 一、 依106學年度本局受託辦理本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簡章規定,音樂專長 教師須考鋼琴曲目2首,鋼琴彈奏完畢後,進行試教,試教階段為瞭解教師教學演示 及教材轉化能力,本階段不再使用試場鋼琴。 二、 惟試教委員於試教現場發現應考人試教大多教節奏,較無鑑別度,建議試教期 間可使用鋼琴,以辨識應考人是否具音樂教學能力,而非僅會彈奏鋼琴。 決 議: 案由四:複試外聘評審委員名單是否於複試前由承辦學校統為保管案, 提請討論。【學生事務室提案】 說 明: 一、 本學年度專任輔導教師甄試外聘評審委員名單於複試當日方得帶至 現場予承辦學校,承辦學校因未能事先掌握委員名單,致現場僅有空白 簽到表,工作人員無法立即指引外聘評審委員完成簽到、發放工作及命 題津貼等事宜。 二、 現場承辦學校反映為利計算工作津貼,建議甄試前得事先將評審委 員名單交由承辦學校,以利統一掌握出席狀況,並進行後續作業 決 議: 案由五:有關建立甄試命題標準化流程案,提請討論【學生事務室提 案】 說 明:為確保教師甄試公開、公正之形象,有關複試命題乙節,建議由 承辦學校統一向命題委員寄發通知,並告知命題注意事項後,由政風人 員收件及保管,甄試當日再由其統一公布及監印。 決 議: 捌、臨時動議 玖、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