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時間:108年5月30日(星期四)15時 貳、地點:市立新光國民中學新光樓2樓教學研究室 參、主席:楊局長振昇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簽到表 伍、主席致詞 陸、業務報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附件1、2、3)辦理。 二、依前開規定,本局籌組視導專案小組,於107學年度結束前,針對所轄公私立國中(共計95所)完成一次視導。為達行政減量,本市將107學年度國民中學常態編班評鑑併入教學正常化視導一同實施。 三、本市107學年度教學正常化訪視結果:完全符合教學正常化且具特色學校1校(大墩國中),完全符合教學正常化學校計有70校,大部分符合教學正常化學校有23校,部分符合教學正常化學校1校(清海國中),共計95所學校。 四、本市各校教學正常化視導結果詳附件1 (p3-7 ):「107學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結果紀錄一覽表」。 五、107學年度未完全符合教學正常化訪視,評為「大部分符合」、「部分符合」之24所學校,名冊如附件2(p8),檢討會後函請學校於今(108)年6月30日前提送策進作為進局備查。 六、本市106、107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結果,列為未符合正常化之學校分析表,詳如附件2 (p9-10)。 柒、討論事項: 案由一:本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暨常態編班評鑑情形,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本市107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暨常態編班評鑑實施計畫分2學期實施,第1學期於107年11月8日至12月25日完成49所學校到校訪視,第2學期於108年3月4日起至5月8日完成46所學校訪視。 二、 本市已於今(108)年2月18日召開第1學期教學正常化視導檢討會,敬請各組委員就第2學期視導及107學年度視導各校情形提出報告或建議,做為本局日後持續督導學校改善之方向。 決 議: 捌、臨時動議: 玖、散會: 附件2 107學年度本市未符合正常化之學校追蹤改善措施說明: 一、 查核情形: (一) 本市107學年度視導95所學校,「完全符合教學正常化」為71校,待改進需追蹤輔導學校計有24所學校,如下表列。(其中23校評為「大部分符合教學正常化」,1所評為「部分符合教學正常化」(清海國中)。 (二) 待改進需追蹤輔導學校名冊: (三)公立學校需追蹤輔導者待改進事項摘要如下: 1. 編班後補報到之新生或轉學生未依規定公開抽籤。導師編配會議出席人數未過半者,建議缺席請假者要落實委託書機制。 2. 分組學習未就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分別實施分組學習。 3. 課發會功能未落實,會議記錄宜加強。 4. 生活科技課程未落實實施的情形較多。 5. 彈性課程及第八節輔導課不宜上領域課程新進度。 6. 需多辦理教師增能研習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備課、觀課及議課。 7. 審題及試題分析待加強,模擬考辦理次數全學年不得超過四次之規定。 8. 成績公佈方式未依規定辦理。 (四)私立學校需追蹤輔導者待改進事項摘要如下: 1.學校訂有新生編班實施計畫且報局核備,惟自行辦理編班學校有諸多違規事項發生。(建議教育局能針對自行辦理編班學校派員指導(督導),或統一編班,避免學校違規編班。) 2.一年級有實施英語科分組學習,不符規定。 3.ESL課程、科學班、實驗班分組學習未符合規定。 4.未依照課綱規定排課(表藝、童軍、家政、健體及生活科技等科目節數不足或未編排課程)。 5.藝能科配課給學科教師的情形較多,未依照課程計畫內涵授課。 6.第8節輔導課不宜納入正式領域學習節數。 7.暑期學藝活動不宜全天上課。 8.模擬考次數過多,不符規定,又成績公佈方式未依規定辦理。 9.三年級會考後至畢業前之課程未落實規劃。 (五)24所待改進需追蹤輔導學校中 1.106、107學年度連續2年教學正常化視導結果均評為「未完全符合教學正常化」者計有18所學校,名單如下表列: 2.另6所學校教學正常化視導結果107學年度退步為「大部分符合」學校名單如下: 二、 後續督導作為 (一)函請24所評為「大部分符合」、「部分符合」教學正常化學校書面說明,於108年6月30日前提送策進作為。
(二)函文糾正並限期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