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0申訴評議委員遴選張貼者:2019年3月20日 上午9:11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 已更新 2019年3月20日 上午9:11 ]臺中市第五屆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教師代表遴選 一.請各校推薦具合格教師資格之候選人或選舉人候選人應須未兼任行政職務工作),並於108年3月26日(星期二)前報教育局。 二. 每校依班級數應推選教師代表1至3名為選舉人(1至12班應推選1名、13至35班應推選2名、36班以上應推選3名)。 三.每校至多得推選1名候選人,若有2人以上登記者,應依民主公開方式選舉1人成為侯選人;學校得優先推選具有法律背景之教師為候選人。 詳細公文及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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ĉ 台中市教師會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2019年10月14日 下午7:45
Ċ 台中市教師會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2019年10月14日 下午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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