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時間:108年10月21日(星期ㄧ)上午9時 貳、地點: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新光樓2樓教學研究室 參、主席:楊局長振昇(劉副局長火欽代)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簽到表 紀錄:林錦霞 伍、主席致詞(略) 陸、業務報告(略) 柒、討論事項: 案由一: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流程表、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紀錄表暨常態編班執行評鑑表說明並提請討論。 說 明: 一、視導流程表請參閱手冊(P17-18),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紀錄表暨常態編班執行評鑑表請參閱手冊(P19-21),請委員們針對視導流程及評鑑表發表意見。 二、為利後續訪視紀錄表提交國教署,請訪視委員填具紀錄表並簽名確認後,於檢討會前送交本局代表彙整。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本市立大墩國民中學連續2年經過本市教學正常化訪視結果均列為「完全符合且具特色」,108學年度訪視方式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本市108年2月18日召開107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暨常態編班評鑑第1學期檢討會會議決議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8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11431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教署「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第4點第2款第1目規定,各地方政府於每學年度結束前至少對所轄各校完成一次視導,此規定未明訂視導形式,可由本局視學校類型及不同學校個案調整其視導形式。 決 議:由大墩國民中學自評填列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紀錄表暨常態編班執行評鑑表,函送本局,後續由視導區督學到校視導。 案由三: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國中部暨本市實驗教育學校含本市立和平國民中學,善水國民中小學、華德福大地實驗學校國中部及私立磊川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國中部等共五校,108學年度訪視方式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05847號函辦理。 二、依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第4點第2款規定略以,於每學年度結束前至少對所轄各校(含公私立各校及轄內國立學校)完成一次視導並報國教署備查,落實正常化教學。 三、實驗教育學校依據其所送之實驗規範,已排除教學正常化之項目,免除教學正常化視導;未排除項目,仍應依規定進行該項目視導,惟其形式可秉行政減量精神本權責辦理。 四、另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0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123004號函說明三所示,請各地方政府考量各實驗學校課程研發及教師備課等業務繁忙,請秉權責酌予減免其評鑑、訪視或地方活動等相關活動,以減輕各校行政負擔,並請加強與學校溝通聯結,以協助推動原住民族實驗教育。 決 議: 一、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國中部依規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進行訪視。 二、 本市立和平國民中學,善水國民中小學、華德福大地實驗學校國中部及私立磊川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國中部等四校,教學正常化未排除項目,增列於實驗教育評鑑內,配合實驗教育評鑑3年評鑑一次,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暨常態編班評鑑暫時免列。
案由四:108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暨常態編班評鑑請推舉各組召集人、確認第1學期訪視學校名單及日期(P14-16),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市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工作暨常態編班評鑑委員共計28人,分7組進行視導。 二、本教學正常化視導暨常態編班評鑑實施計畫分2學期辦理,第1學期預訂於108年11月11日至108年12月27日辦理完畢,第2學期預訂於109年2月至109年4月30日止,敬請各組委員協助排定訪視日程表。 三、敬請委員推舉各組召集人及確認第1學期訪視之學校名單及日期。 決 議:108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暨常態編班評鑑各 組召集人及第1學期訪視學校日期如附件。
捌、臨時動議: 案由一: 108年7月常態編班檢討會議,會議中提出須改進及追蹤輔導如私校編班、大明高中及東新國中未繳交策進報告書等事項,本次會議並未看到相關後續執行狀況資料。 決 議:108年7月常態編班檢討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況,請業務單位於11月15日前彙整完成,提供給委員;另爾後會議,需將前次會議決議執行狀況或後續作為列於議程中,讓委員知悉。
案由二:局端對於各校編班前的測驗,是否有機制評估各校測驗的信度及效度。 決 議:請業務科先詢問五都是否有處理此測驗信效度分析及增加的行政作業量,以利後續研議。 玖、散會:中午12時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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