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健保業務

● 最新各級保費之對照表 >>> 線上閱覽 

一、申辦資格:

(一)本會一般會員,符合「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身份,並實際從事教學工作者。依勞保條例第六條規定,職業工會可依第七款: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辦理會員勞健保。惟會員加保資格需同時符合下列: 

1、在臺中市實際從事教學工作。

2、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始得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無一定雇主:是指經常於三個月內受僱於二個以上不同雇主(非強制加保單位),其工作機會、工作時間、工作量、工作場所、工作報酬不固定者而言。

※自營作業者:是指獨立從事勞務或技藝工作,且未僱用有薪資人員幫忙工作者。例:家庭教師

(二)本會會員若符合上列加保資格規定,可由本會代辦勞健保業務,並請檢附下列資料至會館辦理。詳情請洽本會04-23202148

二、有關勞/健保保險費負擔比率:

          被保險人 政府    投保單位

無一定雇主  60%      40%    

有一定雇主  20%      10%     70%

三、申辦流程: 

1、填寫入會申請書、加保申請表、繳交會費(會費繳納後不予退費,第一次申辦勞健保者,本人需親自辦理;務必先預約再至本會辦理)  <下載「入會申請書」、「加保申請表」

2、繳交從事教學證明文件二份(需不同二家)(例:教學工作證明、家教證明、社區大學教學證明)  <下載家庭教師證明書

3、繳交身分證正反影印本(眷屬要加保健保者另附戶口名簿影本)  <下載證件黏貼表格

4、繳交切結書   <下載切結書

5、繳交勞、健保費、行政處理費(費用如下說明)

6、前單位勞健保轉出單

●會員於本會加保後,若需辦理退保,務必告知本會並填妥「轉出單」後回傳(紙本寄送或E-mail)本會辦理。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四、申辦勞、健保所需收取費用:

(一)本會會費凡至本會辦理勞、健保者,需先入會成為本會會員方能辦理(會費收費如下) 

1.入會費:1000元(第一次入會者才需繳交)

2.經常會費:110年、111年優惠只收1000元

(二)勞、健保費:依據個人辦理勞、健保投保級距收取費用※請參閱各級勞健保費用請詳參對照表 

(三)行政處理費:如辦理轉出,則已繳交之行政處理費不予退款 

(四)繳費說明:

   ●採半年繳方式,本會寄送繳費單 (一次收6個月勞、健保費及行政處理費)

第一次申辦勞、健保者,需親理並繳交現金(務必先預約再至本會辦理)

   ●費用請直接繳至本會、郵政劃撥或匯入本會帳戶:

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中港分行。

戶名: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五、常見問題:

Q: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免扣繳?

A:凡符合申辦資格者並於本會辦理勞健保加保之會員,可向本會申請「在保證明」或「繳費證明」,將證明檢附予扣費義務人,則其「兼職薪資所得」及「執行業務收入」得免扣取2%補充保費。

▲兼職薪資所得:給付兼職人員(指非在本單位投保健保)的薪資所得。

▲執行業務收入:給付民眾的執行業務收入,不扣除必要費用或成本。

Q:只要加入職業工會就能免扣繳補充保費?

A:不能,您除了必須是本會會員,還必須在本會辦理勞健保業務。

Q:寒暑假期間,在沒有從事教學工作的情況下是否可透過工會辦理勞保?

A:不行,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其對象為「實際從事工作並獲得報酬之勞工」,因此唯有您在從事教學工作(例如: 家教)的情況下,方能辦理。

Q:加入職業工會就自動享有勞健保嗎?

A:不行,勞健保業務僅是本會提供給會員的服務之一,因此若您有申請勞健保之需求,您必須主動向本會提出,並準備所需文件及資料(註1),方能申請;而因為申請勞健保必須符合政府所規範之身份資格(註2)。

因此即使您已是本會會員,但在無法符合申辦資格的情況下,您仍然無法在本會辦理勞健保業務。

註1:申辦所需資料請參考上列「申辦流程」說明

註2:相關規範請參考上列「申辦資格」說明

Q:透過職業工會辦理勞保能享有「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嗎?

A:不能,「勞工退休準備金」乃「強制加保單位」之雇主按規定為受雇者提撥之,而由於在職業工會辦理勞保之身份屬於無一定雇主(非強制加保單位),因此並不具有「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提撥。

Q:退休老師可以在本會辦理勞健保業務嗎?

A:可以,但仍須符合上列「申辦資格」之相關規定,方能受理。

Q:長期出國的勞保、健保該如何處理?

A:

▇ 勞保投保資格 ▇

勞保投保資格需符合在國內居住與工作之事實,若出國(出境)而不居住台灣,又無法提供相關勞工收入證明,即不符合投保勞保之資格,屆時於退休申請退休金時,勞保局可依法取消未在國內之勞保年資(依出入境紀錄),已繳交之勞保費亦一併沒收不予退還

▇ 健保續保、停保與復保規定 ▇

預計出國超過六個月,可以選擇「繼續加保」或「辦理停保」。

●選擇『續保』,不須申請(如未辦理停保即屬於繼續加保),出國期間持續繳納保險費,繼續享有健保醫療權益。

●選擇『停保』,一旦返國即須辦理復保,不論入境國內幾天或幾小時,都須辦理復保;若未辦理,健保局亦可依出入境資料於入境日逕復保,並自入境當天開始收取健保費,亦即原先之健保停保自動取消。回國後須到健保投保單位辦理健保的復保,並預繳三個月的健保費,若接下來要再出國,仍需填寫健保停保申請書

*健保網站連結:瞭解健保停復保 出國安心沒煩惱-PDF

Q:如何申請薪資調整?

A:1、申請條件:必須於本會投保期間滿一年以上。

2、下載 <薪調切結書→紙本寄送至本會或親自至本會辦理  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4

3、按申報日前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之最近3個月平均收入確實高於目前的勞保投保薪資者,可做調薪,但不得以少報多,每年調薪最高上限為15%。

4、傷病期間不得調高投保薪資。

5、依勞保局規定每調薪一次間隔須12個月以上,如實際收入有再增加,須再調整時,請再重填切結書